四、超越平均主义价值观与重建社会公平
有一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与社会公平的关系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实行市场经济必然导致公平的破坏和丧失;社会公平只能建立在市场经济之外,高尚的道德只能从“场外”灌输给“场内”的人们。这是一种无原则的糊涂观念。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价值和权利,公平不可能超出经济结构,任何一种公平和道德体系都建立在特定的经济结构之上。市场经济是适应生产社会化和国际化的需要而产生的现代经济运作模式。当代中国社会公平的重建,理应以市场经济本身的规律和特征为根本依据。任何脱离市场经济而侈谈公平的建构,都是一种道德乌托邦,并潜在着沦为一种伪善的危险。
这里,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如何看待改革前中国社会的公平结构。改革之前,中国的公平建构追求的是收入平等。这种公平结构是对旧中国极度社会不公的否定,它消除了因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所造成的两极分化、贫富悬殊。无疑,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