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都在自己欺骗自己,明明自己不能这样做,但是为了脸面,为了让别人看得起,不得不自欺欺人,其实如果你做不出,别人也不会另眼相看的。
许多文人也塑造了很多自欺欺人的小说,如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站着喝酒是他的面子,脏兮兮破烂烂的长衫也是他的面子,那长衫使他找到了读书人的感觉,使他找到了区别于短衣帮的那种优越感。莫波桑笔下的马蒂尔德妇人,豪华的首饰项链是她的面子,有了项链,她在舞会上出尽风头,满足了虚荣心。丢失了项链,使她丢掉了面子,本来过着安逸生活的她,于是开始不顾面子干粗活干体力活为了一分钱和小商贩讨价还价。为了偿还这条项链,她不得不耗去10年的青春、10年的积蓄,最后才发现项链是假的,要“面子”的结果是赔了3万6千法郎。华丽的衣服是安徒生笔下的那个皇帝的面子,为了面子,光着身子上街,恰恰又正好丢掉了面子。这些人,都是爱面子的极致,这些现象,老百姓最看不惯,一句话就挑明了——死要面子活受罪。这些都是自欺欺人,作茧自缚。
街头的乞丐,破衣烂衫,似乎是最不讲面子的人,也或许他们没有讲面子的资本。当饥饿和安全威胁着的时候,或许面子问题就退居了其次。《聊斋志异》中写了一个女人夜里追赶被狼叼走孩子的情景,裸着身子,没感到一点羞耻,只有当把孩子从狼嘴里抢回来时,这才发现自己裸着身子,抓紧找衣服穿上。从这些事我们甚至可以推论,当衣食无忧,甚至人的地位越高,财富越大,最讲面子,两者似乎是正比关系。看看那些乞丐,每每吃饱喝足之后,则择一角落,懒洋洋晒着太阳,随意在衣缝间捕捉着虱子,然后心无二事的酣然入梦。那自得之态让那些天天忙得不可开交的精明人或者大官大款们眼红如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