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早上,他们又在花园里见面了,彼此把相爱的话重新说了一遍,可是已不像昨天那样的出诸自然。他似乎学做舞台上扮情人的女角儿。他虽然比较真诚,也扮着一个角色。两人谈到将来的生活。他对自己的清贫引为恨事。他可表示慷慨豪爽,同时为了自己的豪爽很得意。他自命为瞧不起金钱。这倒是真的:因为他不知道钱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没有钱是怎么回事。他对他许愿,要成为一个大艺术家:他觉得很有意思,很美,像小说一样。他自以为一举一动非做得像个真正的情人不可。他念着诗歌,多愁善感。他也被他感染了,注意自己的修饰,装扮得非常可笑,也讲究说话的方式,满嘴酸溜溜的。克里赫太太看着他不由得笑了,心里奇怪什么事把他搅成这样蠢的。
可是他们也有些诗意盎然的时间,往往在平淡的日子突然放出异彩,好比从雾霭中透过来的一道阳光。一瞥一视,一举一动,一个毫无意义的字眼,就会使他们沉溺在幸福里面;傍晚在黑洞洞的楼梯上说的“再会”,眼睛在半明半暗中的相探和相遇,手碰到手的刺激,语声的颤抖:这些无聊的琐碎事儿,到夜里,——在听着每小时的钟声就会惊醒的轻浅的梦中,心头像溪水的喁语般唱着“他爱我”的时候,——又会一件一件的重新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