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于丽丽的办公室里只剩下鼠标轻点的声音,和哗啦啦翻动报纸的声响。
方铮手里的报纸虽然多,可居然只有一年半的量。她翻得头昏脑涨,闭上眼开始想该从哪里去查。她想到于丽丽说起姐姐方鸣时的表情,心里一动,睁开眼去找最早的报纸。
2004年春,于丽丽作为实习记者,参与撰写的第一篇新闻稿——《桐城女高中生报警声称遭受性侵,嫌疑犯竟是同班男同性恋》
第三十九章 风波
这个标题,别说在十五年前了,就是放到当下,传到网络上,也能让人忍不住想动动手指点击进去看一眼的。然而现在与十五年前不同的是,2004年对“同性恋”这三个字的敏感度远比现在要高,如今网络发达,网民思想开放,对于LGBT(男女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者)的容忍程度高了许多。更多的人或许不理解LGBT人群,但也对其抱有“你别影响到我,别在我眼前晃,随便你如何”的心态。
而十五年前,“同性恋”这三个字,在老百姓眼里,基本等同于“变态”。
因为本案中的两名当事人都是未成年人,所以新闻稿中通篇没有明确给出当事人的真实姓名,而是用化名代替。文中将受害女高中生描述为性格开朗,长相漂亮,在班里很有人缘的女孩,在报警之后,性格变化极大,整日以泪洗面,已经数日不敢去学校上学。